翻譯公司教你如何做好日語專利翻譯?
翻譯,是指將已有的作品用不同的語言文字再現(xiàn)。正確的翻譯,并非機械性的文字翻轉,而是盡可能地按照中國語文的習慣,忠實地表達原文中所有的意義。而作為翻譯的一種原則,我國清末思想家提倡信、達、雅,內容忠實于原文是為信,文辭暢達是為達,有文采是為雅。舉例來說,日文中有頭がいい的表達,如果僅進行文字翻轉,則變成了頭好的意思,而顯然這句話第一中文不清楚,第二沒有表達出要說話的人要表達的意思,即,既沒有做到信也沒有作為達,那么按照達的標準,至少要譯成頭腦好,而作為文采好一些的譯者來說,譯成聰明則是很達意又很符合中文習慣的。所以說,要翻譯出好的作品,遵照信達雅原則還是很必要的。
而作為專利翻譯,相對于普通的文學作品來說,其還有進一步的特殊性。專利文獻的翻譯無需像有的文學作品翻譯那么要求唯美,但是至少要做到達,專利文獻的翻譯不需要揣摩作者寫作時的環(huán)境、心境和要表達的意境,而要準確地表達出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和解決技術問題的具體技術手段。另外,專利文獻的翻譯要更加嚴謹且更具有專業(yè)性,所謂專業(yè)性既包括技術層面的問題也包括法律層面的問題。對于在中國提出的專利申請,在清楚準確的描述技術方案的基礎上,還應該判斷專利文獻請求保護的客體是不是中國專利法明確規(guī)定的不保護的客體,翻譯后的專利文獻形式是否符合專利法的相關規(guī)定,以及專利文獻的撰寫中是否存在不符合中國專利實務的要求的地方等。因此,代理人的翻譯更準確地來說,應該是基于翻譯文本的撰寫,而不是僅限于忠實于原文的翻譯。
專利文獻的作用是,清楚準確地表現(xiàn)技術內容,向公眾公開相關領域的技術知識,同時,向相關的領域警示自己的權利范圍,避免侵權現(xiàn)象的發(fā)生。專利文獻中的權利要求書是專利文獻的核心,其必須恰當?shù)叵薅ㄗ约旱谋Wo范圍,這對侵權判定等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要使專利權人獲得穩(wěn)定而有效的專利權,基于要保護的技術方案進行準確的翻譯是非常重要的,可謂大一分則大,小一分則小。而且鑒于中國專利法第三十三條的規(guī)定,在申請文件提交后進行的任何修改必須遵守修改內容不得超出原權利要求書和說明書的記載范圍的規(guī)定,因此,如果出現(xiàn)誤譯或者不恰當?shù)姆g,基本上是沒有進行實質修改的機會的,因此,在翻譯過程中,代理人的翻譯是容不得閃失的。
近年來,隨著日本國家對知識產權的保護的重視,并且基于各大跨國企業(yè)的只是產權戰(zhàn)略,通過巴黎公約途徑或國際專利申請途徑進入中國的日本專利申請逐年增多,中國的各大事務所對日語專利的翻譯也都有了較為成熟的經驗。為了制作出高質量的專利申請文件,譯聲翻譯公司認為以下細節(jié)在日語專利翻譯中還是不容忽視的。
第一,基于日語原文的直譯
作為翻譯方法,通常采用的有直譯和意譯,大多數(shù)人對于專利文獻的翻譯還是大多使用直譯的方法,眾所周知,日語中是存在大量的漢字的,這些漢字有很多字形和意思都和中文相同或相近,因此,在翻譯日語專利文獻的時候,就出現(xiàn)了完全照搬日語漢字的現(xiàn)象,有時這樣做是沒有什么明顯問題的,但是很多情況下,要么中文表達生硬,要么意思完全不對,甚至有時候不知所云,譬如說,日語中有上面,那么至少在專利領域中,其是上表面的意思,而如果直接照搬漢字譯成上面的話,則沒有表現(xiàn)出日語中想要表達的處于上方的面的意思,而是變成了上方、上側的意思了,那么所表達的技術方案自然是不夠精準。例如,日語中還有大徑的表述,字面上來說應該是徑大的意思,那么放到具體語境中說A比 B大徑,顯然是意思不清楚的,這個時候,基于技術方案,如果是軸和軸的比較,那么直接譯成直徑大就可以,而如果是軸和孔比,顯然是軸的外徑和孔的內徑的比較,這樣的翻譯,筆者認為才是到位的翻譯,因為,日本人看了就是這個意思,而不會機械地理解為大徑。
第二,對于日文中的有些介詞的翻譯,不能形成思維定勢
舉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日語中又に和へ的表達,很多人都認為に和へ相比,最主要的區(qū)別是に強調到達,而へ強調去向,去往,但是很可能尚未到達,但是在專利文獻中,有的時候,Aへの移動を行う不是向A移動,而是移動到 A,這時,可以說へ和に是一個意思,但是筆者問過一些日本人,他們認為日語在這種情況下就會用へ而不會用に,如果不小心搞錯則一字之差,意思相去甚遠。此外,有的人在翻譯的時候看見に就會翻譯成在,譬如,日語中在Aに振動が生じる的表達中,如果譯成在A產生振動,雖然意思大家都明白,但是表達卻很生硬,譯成地道的中文,則應該是A產生振動。
第三,翻譯成中國語言習慣的清楚易懂的中文
每一種語言都有自己的語言習慣,所以翻譯的時候應該考慮到這一點,而譯出符合中文習慣的表達,例如,日語中經常說少なくとも一つ以上,按字面的話則是至少一個以上,這是完全符合日語語法的,可是,按照中文來說,至少和以上是重復限定,也就是譯成至少一個,和一個以上即可,而且二者的意思是完全相同的。另外,日語中有時候也說いずれか一方和いずれか他方,有時會譯成任意一方和任意另一方,如果是從三者以上的范圍中進行選擇,這樣的翻譯也還可以接受,如果只有兩者,那么任意另一方的表達就不夠清楚了,還會讓人困惑,一方已經確定,那么自然另一方也是確定的,何來任意一說呢?這樣的表達,很多情況下會被審查員指出表達不夠清楚,那么作為代理人來說,就很難和申請人解釋了,因為日語本身是清楚的,是由于代理人的翻譯,導致出現(xiàn)了不明了的表達,這時代理人就會陷入被動,甚至導致客戶白白流失,而其實這種小問題是在翻譯過程中就可以避免的。
第四,基于技術方案進行翻譯
任何一種語言中都有可能出現(xiàn)表述較長而不易理解的表達,有的時候,甚至一個句子是存在歧義的,從語法上和一般邏輯上怎樣理解都有道理,這種情況下,從整體上把握技術方案,結合說明書的記載以及附圖,對理解句子是相當有幫助的,避免出現(xiàn)只見樹木不見森林的情況。甚至有的時候,由于日語專利的撰寫者的筆誤或者表達偏差,而導致該句子的含義是根本就無法理解的,這種情況下,代理人也要敢于質疑,照貓畫虎譯出似是而非的句子對申請人來說是不負責任的,代理人可以根據技術方案進行推理,當然,有的時候只能通過向發(fā)明人進行求證來弄清楚。但是無論是自己的邏輯推理還是向發(fā)明人請求確認,都是對翻譯出優(yōu)質專利文件很有幫助的。也避免了在以后的審查過程中出現(xiàn)不好的甚至是無法挽回的后果。
第五,根據技術領域選擇適當用詞
漢語博大精深,針對各種不同領域,有特定的專業(yè)詞匯,例如日語和英語中,switch詞,可以是開關,也可以是交換機,而在中文中,明顯是不同領域有不用的譯法,在譬如最簡單的on和off,日語和英語中,只要是想表達接通和斷開的意思,就都可以用這兩個詞,對于on,中文中,如果是晶體管領域,那就是導通,如果是電源開關,則譯成接通或閉合,而如果在家用電器領域,那就應該譯成打開。由此可見,不同的專業(yè)領域,選詞也是不同的,這就要求翻譯人不能只懂語言,還要懂技術,否則,在電路領域譯聲出交換機那真是貽笑大方了。
專利翻譯是譯聲翻譯公司的專長之一,公司的專利翻譯項目組可以專業(yè)提供多語種的專利翻譯服務,經過多年積累的大量專利翻譯經驗,并在和國內外不同領域客戶的交流中,我們熟悉了各國的專利申請要領,可以提供精確、快速的專利翻譯服務,為成功申請專利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如需了解更多資訊,歡迎致電譯聲熱線:400-600-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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